徐公桥幼儿园法制辅导员讲座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园于2021年12月22日,邀请侯警官及曹安派出所宣讲员对我园全体教师进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讲座。
首先,侯警官向我们介绍了关于未成年人伤害的事故案例,我们了解到幼儿园的小朋友由于年龄较小,对于伤害性事故认识不够,经常处于被伤害而不自知的状态,所以对于学前儿童的保护更为困难。
随后,曹安派出所的宣讲员结合为我们补充了如何辨别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包括以下十二种情况:(一)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三)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四)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五)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六)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七)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八)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九)未成年人从事色情活动的;(十)未成年人被组织从事不适宜的演出、危重劳动以及未成年人被强迫、利用、引诱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十一)未成年学生在校园内外遭受长期、严重欺凌的;(十二)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同时我们了解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报案或者举报几种途径,主要包括: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现场举报、网络举报。
孩子们是国家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我们要对他们给予特殊呵护,这也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其中,我们每一个人一起完成,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让孩子们活泼健康快乐的成长,成为一代强人,将来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昆山市花桥徐公桥幼儿园
2021年12月22日